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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政策

2018年11月11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cqqqpcls.com/
  (一)工伤的定义
  “工伤”的定义是:“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称为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二)工伤保险的定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从事职业工作遭受伤害或患有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以上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职工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四)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五)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我国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各个类别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对在一个年度内不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企业,适当降低其下一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比例;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频率超过同行业平均频率或超过规定的发生频率标准的企业,适当提高。

文章来源: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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