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债务纠纷律师

-徐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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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如何有效避免医疗纠纷

添加时间:2018年11月11日 来源: 上海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cqqqpcls.com/
  核心提示:现实给医疗机构提出新的要求,为了有效避免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应重视几方面。具体分析如下文。
  近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赔偿的数额也在不断增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亦面临很多难题:如法律适用难、证据认定难、短期难结案、矛盾化解难等。由于医疗效果与患方期盼的结果相差甚大,双方当事人很难做出让步。同时,由于患者或其家属医学知识的局限性,往往会提出一些非理性要求,导致调解陷入僵局。
  因此,现实给医疗机构提出新的要求,为了有效避免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重视以下几方面:
  1. 推行电子健康档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检查、重复服务、重复收费,以及由于信息不畅造成的误诊误治。
  2.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加强住院病历的规范管理。
  3. 对以下情况实施统一规范的知情告知制度:治疗或用药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医疗行为;实施各种“新技术、新疗法”时,应当说明医疗风险。
  4. 加快制定医护人员从业管理规定,规范职业行为,同时建立医学、法学相结合的预防及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诉前解决机制,将矛盾有效地解决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
  5. 推出医疗收费阳光工程,完善医疗价格公示制、住院患者医药费免费查询制和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患者医疗费用认可制。
  6. 采取综合措施,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在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理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的比重、建立贵重药品使用审批制度基础上,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7. 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损害保险制度。由医患双方均参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在医疗事故或其他医疗损害事实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医疗损害赔偿费用。
  总之,一方面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努力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维护群众权益,另一方面,也应呼吁广大患者尊重医学、尊重医生,积极配合医疗部门共同战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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