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源头管控。出台《秀山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责任主体职责、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定、保护措施、监督管理等内容,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6处,制定一源一策整治方案。二是夯实基础。以生态振兴为落脚点,投资5亿元,建成农村供水工程2978处、完成水库水源涵养及生态修复项目6个、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4个、小农水项目建设112个。三是强化治理。实行饮用水水源监测预警、执法监管、信访举报、应急处置四位一体管理,取缔保护区内农家乐17家,养殖场13家,查处破坏饮用水安全违法行为18起,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