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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起诉要什么材料 个人债务追讨期限

2022年9月2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cqqqpcls.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有欠条起诉要什么材料

  我们知道写欠条就是未来保障我们钱财能够如期归还的一种方式,所以我们一般在写欠条的时候都要写清楚相关信息,如果超过时间我们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接下来就由整理的关于有欠条起诉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

  一、有欠条起诉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不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的由双方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5、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6、欠条的原件应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进行质证,复印件要提交法院。

  二、有欠条起诉会败诉吗

  看情况:

  其一、如果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超过了三年,债权人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会支付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债权人会败诉;

  其二、如果债务人有已经还款的相关证据,或者证明该欠条无效的相关证据,债权人会败诉;

  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债权人不会败诉。

  三、有欠条起诉要不要请律师

  在民事诉讼中,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

  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民事诉讼必须有律师,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从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开始的,所以,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以后就是可以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律师比当事人更加精通法律,也更有经验,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会更容易一些。因此,有欠条起诉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

  

个人债务追讨期限

  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向别人借款的情况,如果产生个人债务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到法律进行起诉的,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应该要怎么进行追讨呢接下来就由整理的关于个人债务追讨期限的相关内容。

  一、个人债务追讨期限

  个人债务追讨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二、个人债务纠纷打官司要多久

  起诉个人债务纠纷需要多久要看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1、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在六个月内可以判。

  2、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在三个月之内可以判。

  3、如果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债权人诉讼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公告传唤债务人对诉讼进行答复。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为:提出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书;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提出答辩;开庭、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来源: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电话:1917317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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