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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 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2年8月3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cqqqpcls.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最新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

  生活中,债权债务有很多,我们需要知道,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在转让债权的过程中,是需要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转让才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最新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最新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

  债权转让的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债权转让的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二、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三、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销吗

  债权转让可以撤销,但是要符合条件。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发生在债权转让通知生效之后,债权出让人已丧失债权人地位,债权受让人已成为新债权人。那债权转让通知如何撤销呢

  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取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且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之前,债务人所进行的清偿、抵消以及其他免责行为,均应保有其效力,并能对抗债权出让人;债权转让通知经受让人同意而被撤销之前,债权出让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这样安排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受让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关系的稳定。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最新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效力的内容,由此可知,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须有可让与性、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和通知债务人,转让的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才是有效力的。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自己不能取得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是可以向自己主张的。且有的债权根据性质是不可转让的,更多关于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债权的受让人是指接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第三人。债权人基于合同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权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债权受让人。受让人接受债权后享有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权,但是受让人仍应在接受债权时多加注意。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不能取得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即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另外,债权的受让人应当注意,有些债权是不能够转让的。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类似子女抚养费等;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约定在合同中约定权利不能转让的。因此,受让人在接受转让时做好必要的注意工作是很有必要的,能够有效的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什么叫债权受让人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将债权进行转让的,转让债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的,债务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是无效的。

  债权受让人是指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债权的受让方,受让方承担债权人的债权,就是新的债权人,有实现债权的权利。

  三、债权受让有哪些法律特点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不可以转让的债权类型就是:子女抚养费的。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文章来源: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电话:1917317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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