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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2023年2月27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cqqqpcls.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彭友信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欠债不还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但也存在着不用自己还的情况。那么债务转让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接下来为您带来债务转让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有关知识。



  债务是无情的,就如同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把随时有危险存在,但是人是有情的,因此才会有着债务转让的制度存在,不过债务转让也是需要相关条件的。那么债务转让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下由为您带来相关答案。


  一、什么是债务转让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务转让协议不通过本人同意能生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中,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转让协议必须要满足其生效要件,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债务转让以及债务转让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还介绍了债务转让协议不通过本人同意是否能生效。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债务人转让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社会上的企业呈现着优胜劣汰的状态,面对即将倒闭的企业,享有债权的企业一定会想尽办法催讨应收账款,其中不免有资不抵债的企业通过将债权转让的方式来清偿债务。那么当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关于这个问题,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有时候由于债务人无法还清债款,会选择转移债务给第三人。那么在这个时候,债权人应该怎么应对呢有什么方法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


  债权转让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规定,除法律规定限制转让的债权之外,其他债权可向第三人转让,该转让行为在通知债务人时生效。如果实际是由债权受让方携带或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公司,兹认为该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债权的受让方应由原债权人进行确认。


  实践中,对于债权重复转让的处理方法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应按照通知时间确定,因债权转让对于债务人来说是通知生效,故哪一家最先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转让最先生效;也有的认为应该按照各自债务的比例来分摊,由此更有利于公平原则。故在此提醒公司,类似事件可能出现不同的处理方法,即最后的法律评价是有不确定性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擅自对某一债权受让人履行了债务,则可能被认定为履行行为无效,从而导致重复履行的风险,但是,如果一味等待对方做出反应,公司不主动支付的话,则又会发生逾期付款从而需要承担违约的风险。故原则上建议由原债权人直接向原债务人确认债权的受让方,并出具相应承诺书。




  通知的方式


  法律并未明确债权转让时向债务人通知的方式,故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争议。有的认为无论转让人还是受让人,只要出示足以证明债权转让通知真实性的材料即认为是履行了通知的义务;也有的认为应由债权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可信的委托代理人告知,方可认为是履行了通知的义务。


  一般来讲,在无法确定通知书真实性及有效性的情况下,建议要求债权人本人通知方可为生效。


  风险提示


  1、被诉风险。受让方可能依据债权转让协议及通知书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原债务人是有合理的抗辩权的,不应承担除货款外的其他。但是为应诉,应尽早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如买卖合同、对账单,通知书等,并应保留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函件往来。


  2、逾期付款风险。如果合同有约定,则可能存在承担相关违约金的风险;或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存在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的风险。故建议致函给原债务人,要求在确定受让人之前,暂停支付货款,且暂停计算逾期付款罚金等事项;或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货款提存至公证处,以消灭债务,并可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公司的利益。


  但是仍须提醒公司的是,从诉讼角度来看,致函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致函给原债权人则代表公司已经收到了债权转让通知,也即对上述事实已经自认,在诉讼中应变的余地较小。


  3、被撤销风险。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已经资不抵债,仍对个别债务进行清偿的,法院有权撤销清偿行为。不过根据实践来看,并非所有企业倒闭都会进入破产程序,故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不高;即使发生了被撤销的情况,该债权将由法院裁判,对于公司而言影响不大。


  以上就是关于债务人转移债款处理方式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文章来源: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电话:1917317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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