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友信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诉讼风险评估。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以保证案件胜诉;被诉对象财产状况,以保证胜诉后执行能到位等。
2、债务人财产调查。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
3、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等。
4、财产查封。起草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债务人财产清单、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等,在诉前或诉讼立案时先行或同步财产查封。
5、案件审理。通过法院审理,取得胜诉生效判决。
6、申请执行。取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运用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登报等方式迫使债务人还款。
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
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则确立。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而会使相对人失去的利益,称为期限利益。
当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时,债务人可以抛弃期间利益而提前履行,但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抛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受领,例如无偿保管合同。当期限利益既属于债权人又属于债务人时,当事人一方抛弃期限利益的,应该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