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 1917317229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知识
文章列表

债务人转让主债务的相关规定 p2p网贷公司刑事罪名都有什么

2022年10月9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cqqqpcls.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债务人转让主债务的相关规定

1、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能够履行的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的,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债务人能够提供的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人的。

2、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后,应当在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的范围内行使追索权。

3、保修期内,债权人依法将主要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担保人在原担保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担保。但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人义务或者禁止转让债权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人的。

4、债务人转移主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担保人的同意。教科书原文如下:如果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未经其同意转移部分债务的担保。但是,担保人仍应承担债务未转移部分的担保。

5、债权人和债务人改变了主合同的数量、价格、货币和利率。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债务减少的,变更后的担保人仍应当对合同承担担保;债务人债务加重的,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担保。债权人、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内容,但在实践中未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

6、同一债权兼有担保权和物担保权,债权人放弃对物的担保,在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人的担保。

7、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担保期间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债权人提出债权后,担保人仍应对破产程序中未清偿部分承担担保。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不通知债权,也不通知担保人的,保证人不得预先行使追索权,可以解除担保人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偿还债权的范围内的担保义务。

8、在破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的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已经取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则可以申报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债务人的担保人或其他共同债务人未代表债务人偿还债务,则应当向债务人未来的债权申报。

p2p网贷公司刑事罪名都有什么

一、p2p网贷公司刑事罪名都有什么

p2p网贷公司刑事罪名都包括: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如果跑路平台的资产及时被投资人进行了诉前保全的查封或冻结,那么,这类案件就是有希望追回损失的刑事案件,能否在案件进入刑事程序之前进行对借款人或平台幕后老板的资产进行彻底摸底彻底保全是关键。

通过刑事手段维权从办案的角度来讲,又可以分为:有希望追回损失的刑事案件、没有希望或希望比较小的刑事案件,具体分为:

1、第一类是有希望追回损失的案件:如果跑路平台的资产及时被投资人进行了诉前保全的查封或冻结,那么,这类案件就是有希望追回损失的刑事案件,能否在案件进入刑事程序之前进行对借款人或平台幕后老板的资产进行彻底摸底彻底保全是关键。

2、第二类是追回损失不大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平台老板虽然已经触犯刑法,面临的是刑事的追究,但是其名下的资产或资金被消耗殆尽,或做了转移,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投资人或公安机关均没有对刑事案件嫌疑人资产的查封;

3、第三类是,事前预谋的犯罪活动,比如国临创投和中贷信创,中欧温顿的幕后老板,基本上属于将相关资产进行了转移,然后跑了。

4、第四类是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已经查封平台财产。这类案件的民事赔偿或资产的追回是非常复杂的,虽然对财产进行了查封,但是最后法院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处理被查封的资产情 况,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来跟踪和处理案件。

综上所述,p2p网贷公司可能会涉及到的罪名都是经济类的犯罪,都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了具体的刑罚方式;组织参与传销不仅会破坏国家的经济利益平衡,而且破坏了整个国家的良好形象,做合法公民,拒绝一切形式的网贷活动。我们的执法部门也要遵守国家规定,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


文章来源: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电话:19173172299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关系债务规定是什么?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 2.遗失物保管归还义务是必须的吗?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 3.疫情这么严重贷款怎么办?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吗
  • 4.转让合同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这次疫情信用卡可以延期吗
  • 5.一般外地人欠款去哪里起诉 我国公民如何办理信用卡?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9173172299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917317229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