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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不还款怎么办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2月27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cqqqpcls.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民间借贷不还款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当中,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情况经常发生,在这个法治社会往往债权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那么是不是民间借贷纠纷中出现这种情况会束手无策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不还款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间借贷不还款怎么办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确定管辖法院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不一致,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接受货币一方即接受货币所在地履行。


   三、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当原告是自然人时,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当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


  2、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原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应当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原告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不还款怎么办的全部内容。面对这种老赖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使其不能享受大部分的公共福利。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注意事项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是怎样的民间借贷诉讼要什么证据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由的一一讲述。




  一、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1、借贷要有据


  俗语说,亲兄弟明算账。许多民间的个人借贷发生在有一定关系的亲朋好友之间,借贷前,啥都好说,借贷后,矛盾百出。所以为了不致使借贷双方的关系恶化,借贷前讲清条款,白纸黑字立据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2、约定好利率。


  利率一直以来就在借贷行为之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借款人期望以更少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借款,放款人则向来想从贷款中赚取一定的收益。期望归期望,意愿归意愿,约定的利率还是要约定在合理且合法的区间内。根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能在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波动,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四倍。如,现行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则民间借贷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就不得高于24%,高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3、借贷款项用途要合法。


  法律支持民间借贷依据贷款去向合理合法之上,所以若贷款用途不当,法律也不予保护。


  4、借贷双方要区分好借条和欠条。


  放款人要尤其注意这一点,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借条和欠条的应享受的利益主张存在一定的区别,借条反应双方借款合同关系,作为一种有法律意义的正式凭证,它的诉讼时效要长于欠条的诉讼时效,也即在保护放款方应享受的利益方面更为有利。


  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民间借贷诉讼要什么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民间借贷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如借款协议、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等等。如果您对上述问题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文章来源: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电话:1917317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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